家族資產信託財富管理,是信託機構受個人或家族的委託,代為管理、處置家庭財產的財產管理方式,以實現財富規劃及傳承目標。
信託資產的所有權與收益權相分離,把資產委託給信託公司打理,該資產的所有權就不再歸他本人,但相應的收益依然根據他的意願收取和分配。
保險與家族信託對於財產保全各有特色,家族信託在資產隔離以及財產保全上的幾個優勢:
資產隔離
《信託法》第十六條規定:「信託財產與屬於受託人所有的財產(以下簡稱『固有財產』)相區別,不得歸入受託人的固有財產或者成為固有財產的一部分。受託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、被依法撤銷、被宣告破產而終止,信託財產不屬於其遺產或者清算財產。」
《信託法》第十七條規定:「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外,對信託財產不得強制執行:
(1)設立信託前債權人已對該信託財產享有優先受償的權利,並依法行使該權利的;
(2)受託人處理信託事務所產生債務,債權人要求消償該債務的;
(3)信託財產本身應擔負的稅款;
(4)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。 資產信託規劃
對於信託規劃,如果有任何問題,歡迎來電討論。0935194409彭思溫
一般民眾經常認為,信託服務是專屬於特定人士的財務規劃,但隨著高齡化、少子化的趨勢和養老意識的提高,用信託資產養老蔚為風氣。
多數人可以依自己的需求,彈性規劃保險、信託基金,包括退休年金、意外安養金、子女教育基金等,一次達到資產傳承、財富管理、老年長期照護等多元目的。
「繼承計劃」則是確保繼承人能順利承接資產。資產傳承計劃中,許多人最擔心二件事,一是小孩以後會不會有能力把自己創的事業維持良好的經營,另外的就是在傳承過程當中是否能夠不會發生繼承上面的糾紛,或暴露在高稅務上的風險。因此在做繼承計劃時必須注意到財產移轉時點(生前贈與/身後遺贈)、是否能確實依意願分配?避免產生紛爭、變更心意(如繼承人不孝)時,有無收回或變更機制?
「稅務管理」方面則是要了解稅務風險並建立稅務風險,這包括:依據不同資產(例如不動產、股權、現金)屬性,要確實了解相關法令,避免無辜受罰,還有跨國稅務問題之考量、預先籌措繳稅資金。
大多數人而言,讀保險單條款是天書,投保之前很難以詳細閱讀,大都只簽名繳款..,如此一來,很可能買到不對的保險、甚至連保障範圍、除外條件、退保限制,尤其是不了解自己的告知義務,將來恐會造成不必要的麻煩。這一點也是客戶和保險公司發生糾紛的主要原因,因為保險公司只認保險單條款。
保險不是買了就把保單放在櫃子或保險箱,必須定期給保單做「體檢」,根據自身具體情況變化來調整或終止不必要的保單。另外保單關係人,常會引來稅務問題。先聲明,保險的確有免稅的優勢,但如果不懂關係人的填寫,牴觸了保險法給您的免稅條件,如此,立意良善的工具,豈不是可惜了!
彭思溫 資產信託規劃 台北 新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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